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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
1
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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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用兵之法,驰车千驷,革车千乘,带甲十万,千里馈粮,则内外之费,宾客之用,胶漆之材之奉,日费千金,然后十万之师举矣。 其用战也胜,久则钝兵挫锐,攻城则力屈,久暴师则国用不足。夫钝兵挫锐,屈力殚货,则诸侯乘其弊虽有智者,不能善其后矣。故兵闻拙速,未睹巧之久也。夫兵久而国利者,未之有也。故不尽知用兵之害者能尽知用兵之利也。 善用兵者,役不再籍,粮不三载;取用于国,因粮于敌,故军食可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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